1月9日中午,70岁的李老太在途经天目山西溪路口时,遇到一名中年男子徐某,徐某假装在李老太脚边捡到戒指一枚,并允诺跟她平分好处。 李老太想了想,同意了此事。为了进一步骗取李老太的信任,此时,冒充失主的廖某站了出来,假装寻找戒指并有意谎报了钻石戒指的价值。此时,两人这出双簧已彻底骗取了李老太的信任。随后,徐某提出将钻戒归李老太,借由取款平分钻戒,从李老太手里骗得了一只黄金手镯,价值7952元。
所幸,这一幕落入了巡防队队员眼里,及时抓获了徐某和廖某,李老太也立刻报了案及时追回了手镯。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查明,两被告人均为福建人,都没有正当职业,廖某曾于2013年9月因诈骗罪被江干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。法院当庭判决,廖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两千元;徐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一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