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刘先生在商场购得一枚18K白金戒指,拿回去却发现是一枚18K黄金戒指。认为受到商家欺诈的刘先生将商场告上法庭,今天上午,此案二审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。
去年9月16日,刘先生在海淀区双安商场购买了一款价值为一万四千元的戒指。购买时刘先生询问这款首饰的材质,售货员回复为18K白金,并在销售票据上也注明为;18K白金天然托帕石戒指;。刘先生购买这款戒指后,交由珠宝鉴定研究所检测发现,该戒指实际为18K黄金。
刘先生起诉后,今年7月7日,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认为,双方对于票据上手写;18K白金;的事实存在争议,在现有证据基础上,双安商场的销售行为不存在欺诈,故判决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。刘先生不服,向市一中院提出上诉。
庭上,被上诉人双安商场认为:按照我国《首饰、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》的规定,采用;18K;标注的贵金属只有金,不可能是白金或其他贵金属。而;18K;金又有黄色、白色、红色等各种颜色。售货员所写的;18K白金;意思是;白色18K金;。再次,商场在附随的国检证书、销售凭证、机打发票、销售流水单上都明确了戒指;18K金;的材质。所以,商场认为销售人员在票据上手写;18K白金;是刘先生诱导所致,商家不存在欺诈行为。
对于要求售货员手写戒指材质的行为,刘先生辩称自己不放心才这么做的。
庭审最后,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。刘先生称:;我同意调解,要求对方退还购货款及起诉与上诉期间的费用。; 另一方,双安商场则当庭拒绝调解。此案当庭未宣判。
从庭上刘先生辩词中可以听出,他对白金、黄金等贵金属了解得十分详细。庭后,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刘先生称为了打官司,他请教了不少做珠宝生意的朋友和宝石专家,也下功夫查阅了很多资料。同时,刘先生极力否认自己;知假买假;:;就算我是知假买假也是受法律保护的,最高法出了规定,知假买假也不影响我维权。;
据记者了解,只有18K白色K金而没有;18K白金;,前者是;不纯的黄金;。白金则是一种天然形成的白色贵金属,其价格远高于黄金。